旗下网站

实时新闻

报道公司事件 · 传播行业动态

邱震海谈欧盟对华加征关税

发布日期:2024-06-14    发布者:邱震海

邱震海

分享我对时政问题的看法

点击↑↑↑音频收听今天的“倾听彼得 · 邱”

今天《震海才智俱乐部》专辑已经更新了,喜欢的朋友可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收听,也可在“蜻蜓FM”app上面搜索“震海才智俱乐部”收听。

倾听彼得 · 邱

音频背景

据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自2018年4月2日起实施。

2018年3月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认定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决定于3月23日起,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即232措施)。232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不符合“安全例外”规定,实际上构成保障措施。该措施已于3月23日起实施,对我国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

中止关税减让义务的通知

税委会〔2018〕13号

海关总署:

为维护我国利益,平衡因美国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即232措施)给我国利益造成的损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原产于美国的水果及制品等120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加征关税税率为15%。

二、对原产于美国的猪肉及制品等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加征关税税率为25%。

三、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

四、加征关税后,有关计算公式: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加征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

五、本通知自2018年4月2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8年4月1日

想了解更多,那就请点击文章开头的音频内容,收听今天倾听彼得 · 邱的独家点评吧。

今日话题

中美贸易战,会走向何方?

你怎么看?

欢迎留下你的看法,

我们将精选优质留言进行展示!

Copyright 大连网龙科技 版权所有 辽ICP备14006349号  html - txt - xml

辽公网安备 21021702000140号

电话
客服